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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绍兴上虞区委编办“一二三”精准用编计划工作法提升机构编制使用绩效

2021-01-07

用编精准计划核准是从源头管控编制的有效手段,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,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益,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编办实行“一二三”精准用编计划工作法,有效提升了编制使用绩效。

  一套制度为总管,规范用编计划核准。制发《关于机构编制工作“清单式管理 常态化监督”的实施意见》,按照三张清单要求,推动意见的实施效果。一是工作清单。明确用编计划审批的办理时间、办事流程、所需材料、注意事项,让各乡镇部门明晰“用编计划核准应该怎么做”,确保工作不脱节、任务不遗漏、时间不延误、数据不出错。二是负面清单。聚焦用编审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研究制订擅自改变编制审批计划用途、超控制数聘用编外人员等相关负面清单,让乡镇部门明晰“哪些事情不可为”,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红线意识、底线思维。三是问题清单。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实时监督及选人用人、机构编制等专项检查,积极利用巡察、审计成果,及时发现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问题。

  二次申报为抓手,实现用编计划联动。按照“总量核准、计划申报、科学分解”的总体要求,将“年度用编计划”与“一核一用”相结合,实现年度梯队有序进人的良性运转。一是实行年度用编计划申报。下发《关于申报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》,以“三个明确”落实年度用编计划。明确从2021年起,实行编制使用年度计划申报;明确年度空编使用计划的申报数为考试招录、工作人员调动、军转安置、人事调配进人的用编指标总和;明确年度用编计划以最后批复数为准,一次性下达,当年度有效,除政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调整。二是实行“一核一用”申报制度。在年度用编计划的总量范围内,对各单位的用编计划进行一核一用。各个单位在用编前,需要通过实名制系统进行用编计划申请,经主管部门审核,由编办审批通过后方可入编进人。

  三个原则为导向,加强用编计划管理。坚持以从严管理、灵活使用、突出重点为导向,进一步提升编制使用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高效化水平。一是依法用编原则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须事先提出年度用编计划,按规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。凡单位职能弱化、体制建制面临调整等,不予安排或限制使用编制。二是适度空编原则。坚持有序用编,适当留有余地,原则上至少留有一个空编,空编相对较多的机关事业单位要梯次增补工作人员,编制使用计划需控制在当年空余编制的30%内。三是优先用编原则。坚持突出重点,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急需岗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用编需求,适当增加公共服务、基层监管领域的用编计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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